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
2024-01-18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奉头部门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,市场监管总局网数中心:
2023-05-01
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23 年 1 月 11 日第 26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3年 5 月 1 日起施行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的通知
2024-01-18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奉头部门、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,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,市场监管总局网数中心:
2023-05-01
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23 年 1 月 11 日第 26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3年 5 月 1 日起施行。